各位读者:
图书馆于2012年11月22日—12月21日办理假期图书借阅手续,具体规定如下:
1.11月22日前所借的图书,请在放假前到图书馆借阅处办理归还或续借手续,避免所借图书超期(假期期间将按超期累积计算)。
2.假期所借图书必须在开学后10天内归还,未归还的图书按超期处理。
温馨提示:请妥善保管所借图书
图书馆
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